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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工作的通知
2020-01-29 00:00     (浏览量:)

各专业、各班级: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疫控组字〔2020〕1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部署,结合文学院实习工作实际,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习管理工作,成立文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的实习管理。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杨全顺、史大丰

副组长:段圣玉、王昌龙

成员:刘成、韩笑、张凯、马芳芳、张望发、李波、王茜、王竹梅、田甜、王晓冬、田发允

二、实习安排

汉语言文学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语文教育专业的毕业实习,包括集中实习与自主实习,均待学校开学后根据学校要求统一安排,此前各专业、各班级不得安排自主实习和集中实习。此前已经签署实习协议的,请与实习单位协商推迟实习。

三、工作要求

1.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各专业、各班级要将在外实习的学生纳入管理范围,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出现“管理盲区”。要对学生假期实习情况进行摸排核查,切实掌握学生实习的时间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要将学生在外实习情况列为“日报告、零报告”的一项内容。

2.要加强实习管控。各专业、各班级要通过多种方式,对实习学生加强健康教育,开展疫情监测,严格控制外出活动,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要加强与实习带队人员、指导教师的沟通,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没有安排实习带队人员的,要积极协调实习单位代为妥善管理,并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对经批准自主实习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络,实时掌握其工作生活动态。对暂未开展但计划将于近期开始自主实习的学生,学生及家长要立即与实习单位对接,延期组织实习。在疫情持续期间,涉及车站、机场、码头、商超、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

要教育引导在外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对于目前正在疫区进行实习的学生,要教育他们遵守疫区人员流动的管理规定,待相关条件允许后才可返回。对正在非疫区进行实习的学生,要引导他们在疫情持续期间尽可能留在原地不动,待疫情结束后再返回;对坚持返回的学生,要提醒做好充分防护准备,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返回后自觉严格居家隔离,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3.要加强联防联控。要加强与学院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互通信息,配合开展重点人员筛查、宣传教育等工作,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建立实习名册,每日汇总检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出现疑似症状的,要及时有效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学校和当地有关部门。

4.要做好心理疏导。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和微信等形式,向实习学生及时推送科学防控疫情的信息,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理性认识疫情及防控措施,消除学生的焦虑情绪。

                                                                       文学院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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