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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18-03-12 00:00     (浏览量:)

关于推荐2017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现将2017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

二、推荐范围

我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17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学生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 1-4 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推荐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一年内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推荐名额

见附表《2017年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名额分配说明:

1.根据各学院人数,优秀学生1‰,优秀学生干部0.5‰。

2.先进班集体给予2017年度团学工作考核前5名的学院。

3.综合考量其他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4.近两年的名额分配情况。

四、推荐要求

评先树优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评先树优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根据有关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候选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学生积极参与,所推荐候选人要在学院内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填报相关表格。

五、上报材料

由各学院通知本学院推荐候选人,按要求填写《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和相关的名单汇总表,并报送学生处审核。

空表可从枣院学工QQ群(179903020)下载,一式两份,双面印制。

各学院所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经学生处审核后在校内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

六、各学院报送时间

3月12日前将材料报送行政楼108房间,凡在规定时间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studentjiaoy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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